2019年12月4日下午,剛剛入冬的武漢迎來了一輪陽光,為落實市水務集團國家憲法日“弘揚憲法精神 推進依法治企”的宣傳口號,組織集團機關員工到武昌紅樓都督府進行莊嚴的憲法宣誓。大家在都督府的廣場上,由支部書記劉堅同志的領誓:“我宣誓: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,維護憲法權威,履行法定職責,忠于祖國、忠于人民,恪盡職守、廉潔奉公,接受人民監(jiān)督,為建設富強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!”響亮的誓詞回蕩在廣場久久不能停歇,全體宣誓人員心情澎湃,心靈經(jīng)過了神圣的誓言洗滌,更加的純凈起來,工作更有干勁,目標追求也更明確了。
隨后大家到紅樓進行了參觀學習,并著重學習了《中華民國鄂州臨時約法草案》(1911.10.28-11.13),這是一部在武漢誕生的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義的資產(chǎn)階級憲法草案,以國家大法的形式,宣示了民主共和國的形象,為武昌起義后湖北軍政府訂頒的臨時大法。1911年(宣統(tǒng)三年)11月9日,軍政府正式公布了由宋教仁起草的《鄂州約法》。共7章60條。其規(guī)定:鄂州政府由都督及都督任命的政務委員、議會、法司構成;都督由人民公舉,任期3年,連任以一次為限,其權限類似于總統(tǒng),有依法公布法律、宣戰(zhàn)、媾和、統(tǒng)率水陸軍、任命文武官員、宣告戒嚴、赦免等權力,都督對議會負責;議會由人民選舉的議員組成,有制定法律、審理預決算、議定條約、向政務委員提出條陳,質問或彈劾的權力;政務委員會為行政機關,委員由都督任命,執(zhí)行政務。發(fā)布命令。約法還宣布人民一律平等,享有言論、集會、結社、信教、通信、居住、保有財產(chǎn)、營業(yè)等自由,享有人身、住宅不受侵犯、非依法律不得逮捕及任官、考試、選舉與被選舉等權利,并有納稅、當兵之義務。
通過學習,大家了解到了中國近現(xiàn)代的憲法發(fā)展史,中國民主發(fā)展史,對憲法的意義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。維護憲法的尊嚴,提升愛國情操,具有現(xiàn)實的教育意義。
(內(nèi)控中心 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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